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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判断 钛媒体 2026-10-20 10:17

9700万判决之后,汇源决定“不要这个名字了”

文 | 青眼观察,作者 | 啸清,编辑 | 封飚 有可能你很快就会发现,超市里那瓶汇源果汁,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。 2026年10月13日,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公众号披露了一审判决。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(2026)闽01民初300号对“汇源”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判决: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、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“汇源”字号,停止生产、销售涉案侵权产品,在《中国市场监管报》刊登声明,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9700余万元。 开封公司的一人股东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被判承担连带责任;据北京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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